欢迎来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预警制度

1、医疗纠纷分级预警内容

1.1 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现患者及家属对诊疗行为存在异议,或诊疗工作中存在某些缺陷等情况,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应发出医疗纠纷预警。同时各科室应高度重视,组织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医疗隐患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

1.2 医疗纠纷预警级别分为三级,若隐患加重,则预警级别上升。

1.2.1 三级预警:医疗纠纷的隐患严重程度较轻,有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若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如:出现并发症后患方有不理解或不满的预兆等。

1.2.2 二级预警:医疗纠纷的隐患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或不能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如:病情急剧变化或医护工作中存在一定缺陷时,患方对此有不满的表现等。

1.2.3 一级预警: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如:医护工作中存在明显的缺陷导致严重后果时,患方有极度不满的表现甚至威胁等。

2、医疗纠纷预警实施方案

2.1 三级预警:医务人员发现预警情况,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应马上了解情况,及时与患方沟通,尽可能地化解医疗纠纷隐患,将处理情况报医疗安全科。

2.2 二级预警:医务人员发现预警情况,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接到预警报告后,立即组织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制定消除隐患的方案及落实方案的责任人,力争化解医疗纠纷隐患,并随时将情况报医疗安全科。

2.3 一级预警:科室发现预警情况,科主任、护士长立即报医疗安全科(节假日报行政值班室)。医疗安全科及时组织讨论,制定消除隐患的方案,协助科室积极与患方沟通,同时将纠纷基本情况及发展动向及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2.4 科室应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记录本》中做好登记记录。

2.5 上报一般采取书面材料的形式,也可通过医院OA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报。如紧急情况可口头上报,事后补充书面材料。事件处理终结,科室应组织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持续改进方案,反馈至医疗安全科。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也可由医疗安全科组织相关专业和部门人员讨论,或申请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必要时报告院领导决定。

2.6 对发出预警,科室积极处理,未达到需要向上级上报的情形,且未发生赔付的事件,年终评审时医院可不将其列入科室的医疗纠纷对待。


上一篇: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
下一篇: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