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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陪护人员:

您好!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我院在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探视人员依据我院“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管控措施”相关规定,请您自觉配合执行。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防护要求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有疫区及有相关流行病者接触史,如有相关情况严禁进入医院。

2、患者及陪护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需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3、在院期间不串病房,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以上内容请您严格遵守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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