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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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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对出院患者进行追踪性的健康教育,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指导,把健康教育贯穿于走访的全过程,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使医院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教育按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评估,由医务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二)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宣传册,由本病区护理人员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三)责任护士应评估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病人、家属现有文化程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需求。

2.病人住院日长短和病人能力进行教育。

3.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的目标是否一致。

4.健康教育的障碍,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宗教信仰,(2)文化程度/语言,(3)阅读、视、听、讲方面的障碍,(4)心理成熟程度,(5)其它影响健康教育的生理障碍,(6)经济状态,(7)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

(四)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做好全方位的出院评估 ;

2.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饮食、运动;

3.营养和康复指导;

4.遵医嘱正确用药,包括药物潜在副反应及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5.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

6.各种治疗方案的结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7.围手术期宣教;

8.安全有效地使用医疗设备;

9.自我保健与复查;

10.随诊;

(五)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

1.在护理记录单(健康教育实施记录单)上记录。

2.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病人出院指导的内容主要为饮食及注意事项、继续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患者疾病的家庭预防及康复锻炼等项目、建立良好的健康行为、出院后复诊的意义及要求等。

(六)、参考文献:

1.人民出版社《第五版基础护理学》

2.科学出版社《临床护理健康教育指导》

3.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山东省病例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 。

2014年3月制定

2017年7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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