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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成立健康教育委员会,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主管,健康教育科牵头,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全体员工有参与和配合履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三)健康教育教育工作包括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四)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发给病人,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报刊等载体,及时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六)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巩固无烟医院成效,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七)做好对科室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医务人员、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进行评价和总结,并督促其整改,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与完善。



2014年3月制定

2021年10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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