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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门诊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门诊健康教育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能力的重要途径。门诊部有专人负责,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门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二)门诊大厅、走廊、候诊室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架,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三)各科室在开诊前后,利用多种形式向候诊病人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四)健康教育的内容要针对本门诊特点,宣传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并定期更换。医师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要积极宣传疾病防治知识。

(五)在公共场所设立卫生咨询宣传站,普及医学科普知识,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六)门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确保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014年3月制定

2017年7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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