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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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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本人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医学伦理道德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接)负责制。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关心、体贴患者,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敬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恪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不示意、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拒绝接受医疗 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赐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5、坚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加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6、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坚持价格和收费公开,不分解收费,不独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7、不得在看病中篡改患者姓名,篡改药品名称为患者谋不当得利。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8、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9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性 服务活动。

以上承诺接受医院和社会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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