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住院预交金调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患者朋友:
为减轻您的就医负担,我院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对预交金管理进行如下优化:
一、住院预交金调整
1、新标准执行时间:2025年6月30日起。
2、额度测算依据:医院结合既往 3 年的历史数据,对各病种的次均住院费用以及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进行测算,进而按照“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来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具体额度见院内公示)。
3、未公示病种:对于未列入公示的病种,我院将根据实际病种情况,参照相似病种或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收取预交金。
二、相关说明
1、如遇费用或报销比例发生较大变化时,预交金将适时调整。
2、参保类型划分:
(1)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按职工医保政策报销的患者。
(2)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包括城镇居民医保患者。
(3)自费患者:全公费、商业医疗保险、异地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及未参加医保的患者。
三、查询与监督
查询渠道:
官网 | 微信公众号 | 门诊大厅公示栏
监督反馈:
医保政策——医保办公室
(电话0538-6621181)
缴费问题——住院收款处
(电话0538-662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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