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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妇幼保健院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现就泰安市妇幼保健院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医院简介: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泰安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2015年9月整体搬迁至泰安高新区,位于泰安市高新区龙潭路386号,总占地面积190亩。目前项目一期已建成,总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总投资4.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8万元。主要建设了1栋4层门诊医技楼、1栋9层病房楼、1栋12层病房楼、1栋7层保健楼、1栋3层后勤服务中心、1栋4层感染楼,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和环保治理工程等。目前床位800张,门诊量1000人/天。

    组织机构代码:49419103-7

    法人代表:刘传军

    联系方式:6621056

 

二、排污信息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物等),此外还存在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音污染。

    1.废气

   (1)食堂油烟

    医院厨房设置基准灶头10个,就餐人数为1500人次/餐,灶头使用时间为4h/d。医院采用去除效率能达到9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出口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同时排气筒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主灶间的油烟经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楼顶1.5米的排烟管道垂直排放。

   (2)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

    医院食堂使用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属较清洁能源。食堂年用天然气量为21.9万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NOX按1.76kg/km3计,则产生量为0.38t/a;SO2按0.18kg/km3计,产生量0.039t/a。项目燃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较少。

   (3)汽车尾气

    医院区停车采取地下停车和地面停车相结合的方式,汽车总泊位数为780辆,其中地下180辆,地上600辆。经研究,汽车在启动、停车等怠速、慢速情况下排放的汽车尾气浓度最高,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排放方式为间歇、不定时排放,一般早晨在6:00~8:00属集中排放段,车种大多为小型车。在地上停车位停车时,汽车排气口距地面高度平均35cm;对地下一层汽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选用双高速排烟风机,排风经电梯旁竖井高空排放,自然补风,排气口上方加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减轻污染。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

   (4)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位于医院东南方向,负责处理医院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格栅、调节池、沉淀池等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等恶臭物质。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活性炭除臭方式。

    2、废水

    医院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量为545.6m3/d(19.91万m3/a),医院在东南部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平均处理水量600 m3/d。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缺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A/O法),污水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地下式结构。

    医院口腔科少量含铬、含氰废水由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处理,其余废水经分类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962006)表2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以及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泮河。

    3.固体废物

    医院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做到综合利用;餐饮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铬、含氰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

   医院采取隔振、降嗓、消声等措施,噪声声级在70-90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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